水下打撈的定義就是打撈沉沒于水中物體的工程。包括打撈船舶、飛行器、貨物等。在航道、港口水域中的打撈作業,可達到清理通航障礙物的目的。打撈是一項綜合性技術,涉及測量、潛水、水下切割、封堵、水下爆破和水下焊接等等。
打撈作業過程(以打撈沉船為例如下:)
1、搜集信息資料及掃測沉船;
2、勘測沉船;
3、制訂打撈方案;
4、布置工場;
5、清楚打撈作業障礙物;
6、卸載及沉船內外除泥;
7、穿引千斤鋼纜
8、起??;
9、拖航移位;
10、擱灘及后續處理。
根據沉船的大小和發生的具體地點,各可以用6種不同的水下打撈方法處理,但各種方法既可以單獨采用,也可以組合采用幾種方法,因具體而異。在下文中,將詳細分析這六種水下打撈方法。
1、艙抽水撈法。沉船破裂后,必須排出船內的水,使船浮起。封閉嚴格困難,風浪大作業困難,不怎么采用。
2、浮動撈取法。用幾種浮子將空氣注入水中后,用浮力使沉船浮上水面的方法浮力大、可靠、施工方便、安全。
3、船舶舉升法。用鋼絲繩包在沉船船底,用打撈船的起重設備打撈沉船,打撈時通常要用兩艘以上的打撈船共同作業。
4、泡沫塑料打撈法。將比重輕的閉氣孔發泡塑料放入沉船室內,排出海水,通過泡沫浮力抬起船舶。該方法可以消除沉船底穿鋼絲繩的不便,并減少或免除膠囊工作,適應海上風浪下的作業。
5、庫岸撈取法。當船沉入水深較小的水域時,可在沉船周圍筑堰,引出堰內的水,封堵或修復沉船,注入水使船浮起后排除堰。
6、充氣排水撈取法。向沉船室內注入壓縮空氣排出水體,使沉船浮起。